道法自然——红色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的至高至善

关键字:
道法自然,生态旅游, 规划建设
摘要:
作者:余家毓  

1.自然景观是生态旅游区的生命

生态旅游自1983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(IUCN)首先提出,到1994年“中国生态旅游协会”(CETA)成立至今,仅仅20余年已成为世界范围广为倡导的一种旅游形式[1]。尽管目前对生态旅游的概念仍无定论,但人们普遍认识到,生态旅游是在保护现有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下开展旅游活动,是一种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系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。[2]有关生态旅游的定义众多,但必须以自然为中心,以大自然为舞台[3],产生并依赖于自然环境景观,而不是建筑物、构筑物,已成为旅游业界的一致共识。生态学的首要原理是生物和环境相互影响、相互依存,在自然选择中进化。而不是人为地改造“翻新”。生态旅游区的可比较优势在于地物地貌的差异性,差异性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优势,是核心竞争力。海南的天涯海角、南湾猴岛等莫不如此。生态旅游虽不等同于原始自然旅游,但其吸引游客的首要卖点是“奇、特、异、美”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生物多样性、文化多样性。从维护、提高、完善环境质量角度出发的配套设施是必要的,但必须处于从属、从次的地位,与自然环境和谐统一,宁缺勿滥、宁简勿繁,努力保护原生态,完善次生态,绝不能本末倒置、喧宾夺主,更不能自以为是、画蛇添足。和谐的生态环境是和谐社会的前提,自然景观是旅游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。

2.规划设计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

按常理,旅游景区的领导和规划设计者,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、把景区规划建成为尽善尽美的精品,但实践中,事与愿违的案例却屡见不鲜。究其原因除了物质利益因素外,主要是人的阅历、能力、知识水平的差异。优秀的景区规划设计或建筑方案应该是一首优美的合奏交响乐,所有的单体建筑物、构筑物应是这首乐曲中的一个音符,是有序的、回味无穷的、可持续的、与大自然和谐统一的。一句话,是作者理性和悟性的统一。理性可以培育,可由老师传授。而规划设计的灵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悟性,悟性是看不见、摸不着、不可言传、只可意会的东西,属于非理性的范畴,是老师教不出来的[5]。面对尚未穷其奥妙的客观世界,要想设计出完整体现、深刻提炼、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作品,我们只能老老实实的尊重自然、认识自然、学习自然,道法自然、以自然而然的客观态度谨慎科学的利用自然,才有可能大彻大悟。规划设计必须因地制宜、认真研究其地理环境、历史渊源、文化内涵,以旅游经济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为原则,把确保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作为重要指标。从已发现的一些破坏性建设案例来看,并不是没有规划、而恰恰是因为依据某些主观臆造的所谓“规划设计”所造成的。

3.有所不为、努力减少建设破坏

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:有所为,有所不为。当前,生态旅游区的忧患,不在于投资不足、开发不到位,而是“大手笔、大投资、大开发”等浮躁情绪。“亡国之主似智”,怕就怕个别胸怀“凌云壮志”的景区领导“贪最大”、“争第一”,急功近利、图求虚名,使“大投资、大作为”适得其反,成了“大破坏”、“大败笔”。“亡国之臣似忠”,警惕少数规划设计“专家”奉迎“拍马”,借题发挥,欲成就“大课题、大作品、大创新”,对景区不惜“伤筋动骨”、 “开膛破肚”,甚至抄袭套用其他景区文本,制作出似曾相识,不伦不类的“大杂烩”。扪心自问,当今世界吸引我们规划设计者自己的景区是什么?是那些未曾大投资、大开发,被当地尚“无作为”的、原住民保留下来的独具特色的自然生态景观。

生态旅游景区的规划、建设贵在因景制宜、和谐适体,妙在顺其自然、画龙点睛。别让自以为是的“小聪明”干扰了成就事业的大智慧。老子曰:自知者明,自胜者强。真正的强者是战胜自己。君不见,古今中外“一失足成千古恨”的英雄,哪个不是自命不凡、“大有作为”的人物。面对有限的、不可再生的自然景观资源,有所不为,才有可能大有作为。

4.以义统利、保护好生态旅游景区

义和利的概念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。一般来讲,利就是物质利益或物质欲望,义是关于物质利益取舍的道德观念和规范[6]。所以说,义和利是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,达官显贵与普通百姓求富求利之心都是一样的,区别在于对求利的态度。特别是在物欲横流的市场经济环境下,作为领导者,决不能片面强调以经济为中心、弃义求利、唯利是图,糟蹋有限的自然景观资源。作为规划设计者,更不能为了创收,挣几个设计费而昧着良心、明知其恶而为之、见利忘义。“利再大也有价、义再小也无量。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,而好的生态旅游景区可以数十年、数百年、上千年延续下去。负责任的仁人志士,在生态旅游区的规划建设、经营面前,应该见利思义、先义后利、以义统利、义在利先,实现义利双收。[7]实际上,自然资源就是财富,就是形象。保护和谐的生态自然资源是最大的利、长远的利、留给后代的根本之利、恒久之利。

5.与时俱进、开展项目不可行性评审

长期以来,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,我国几乎所有的规划设计项目,可行性研究报告都是为“可批性”服务的。在大力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,对于以经营自然景观为主的生态旅游项目来讲,增设“项目不可行性评议”程序刻不容缓!

自然景观资源具有不可再生、不可创造、不可逆其规律而行的特征。看似孤立的草、木、岭、溪,其实是一个相互作用、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[8]。生态旅游景区不是一般的游乐项目,它的历史跨度和利用年代长久,规划设计建设尤应慎之又慎。生态旅游规划涉及众多领域,任何单一学科的专家都无法独立完成。开展项目不可行性评审,就是要集中所有相关学科,特别是一些边缘学科的专家学者,对其“鸡蛋里面挑骨头”。大到“总规”“详规”“初步设计”,小到凉亭、廊道、灯柱的单体建、构筑物,都要从整体着眼、全面系统、认真的斟酌推敲。对争议较大、难以统一的问题,不要毕其功于一役,可暂时冷置静放,最好能给后人留下一些思考完善的空间,万不可急于拍板定案,更不能为“面子、形象、政绩工程”所左右而仓促施工,留下劳民伤财、贻笑天下的败笔。



[参考文献]

[1]李燕琴.基于概念、原则与产品的生态旅游内涵研究.科技导报,2004.11

[2]余力力.野营地—生态旅游的新亮点.加入WTO与海南科技产业化,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.2003年第1版

[3]郭来喜.中国生态旅游—可持续旅游的基石[J].地理科学进展,1997.16(4):1~10

[4]周立伟.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二者不可偏废.科技导报.2004.11.卷首寄语

[5]宋锦绣.中国传统管理智慧.南方出版社.2003.9第1版

[6]余家毓.道德品质教育—科技创新的基础.海南省科技厅.科技人才队伍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汇编,2005年5月

[7]王雨田.控制论、信息论、系统论与哲学.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.1988年3月第2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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