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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江堰:投8亿开发4A景区 享40年经营权

关键字:
都江堰景区开发
摘要:
投资8亿元以上建4A景区 40年经营权归你
都江堰市昨日就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产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

昨日,都江堰市政府发布《关于鼓励和支持商贸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》,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都江堰的灾后重建工作。《意见》中对新建重大产业化项目、参与旧城改造的商业开发项目、五星级酒店项目以及旅游景区开发等,给出了包括用地、税收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在内的优惠政策。与此同时,都江堰还推出了一批招商引资新项目。

○新建项目

关键词:重大产业化项目

★用地优惠

投资在一亿元以上的大型商业设施项目、旅游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,项目用地可以实行按评估价(或基准地价)带项目挂牌出让,由市政府按"一事一议"确定协议出让价格。

项目在一年内完成建设的可参照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%补助给企业,支持企业发展;项目在二年内完成建设的可参照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%补助给企业;项目在三年内完成建设的可参照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%补助给企业。

★税收优惠

一年内建成并营业的项目,建成营业当年所有税收本级财政留存部分按100%补助给企业,第二年当年所有税收本级财政留存部分按80%补助给企业,第三年当年所有税收本级财政留存部分按60%补助给企业。

二年内建成并营业的项目,和三年内建成并营业的项目,也将按不同比例,享受与以上类似的税收补助。

关键词:参与旧城改造

在201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旧城改造商业开发项目,旧城改造的政府土地收益可全额补助给投资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;如政府土地收入不足冲抵拆迁成本,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补助额度。此外,配置适度规模的经营性用地,免收报建费和配套费。

关键词:五星级酒店项目

在2011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,在旧城区、新城区和旅游区投资在3亿元以上新建五星级酒店的企业,将被配置适度规模的经营性用地;有限电视、数字电视收视费按入住率收取。

关键词:旅游区开发

投资在8亿元以上整体开发打造4A以上(含4A)旅游景区的企业可享有景区40年经营权;免收报建费和配套费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股份公司形式联合投资在一亿元以上,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颁证。

投资在一亿元以上整体开发打造特色风情小镇的,政府土地净收益可全额补贴给投资者用于基础设施建设。

此外,从事品牌商务酒店、品牌乡村酒店、品牌旅游购物、大型旅游商品生产、品牌餐饮娱乐、品牌连锁物流、批发、零售企业、旅行社等投资建设的,只要达到规定的投资额,也将享受优惠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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